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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数据存差异 华大基因称统计口径不同

来源:互联网

11月27日晚,华大基因公告称,收到深交所问询函,要求核实并说明公司2015年12月11日、2017年3月14日报送的IPO申报稿两个版本中,生育健康类服务2014年产销量不一致的原因。此外,对于公司控股股东涉及与华大基因中心建设项目和深规土许BH-2011-0032号《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关的诉讼案件,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上述案件目前进展及影响。

华大基因表示,经核查,两次披露的数据差异原因为统计口径不同所造成。其中,2015年招股书申报稿的统计口径为公司生产过程中实际检测的样本数(对内口径),即“上机数”;2017年招股书的统计口径为实际交付客户的检测报告的样本数(对外口径),即“报告数”。数据统计口径的变化不影响公司检测服务的实际交付报告数量和销售金额,不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产生影响。

对于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公司表示,上述案件的后续进展未对华大控股带来不利影响,诉讼期间华大控股涉案项目未发生停工停建等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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