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推动创新企业境内IPO或发CDR试点
昨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召开第四次会议。会议研究审议了深交所2018年会员大会筹备情况报告,并对相关工作安排作出部署。会议决定,今年4月16日至20日以非现场方式召开2018年会员大会。
会议强调,交易所是党和国家兴办的事业,要坚定不移地加强党对交易所的绝对领导,2018年会员大会要主题鲜明、立场坚定,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推进落实金融工作三项主要任务,突出党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履职尽责,团结带领广大会员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凝聚共识,汇集力量,共同建设世界一流投行、世界一流证券交易所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资本市场。
会议指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跨越的重大关口,要从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高度认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性,始终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摆在突出重要位置,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稳中求进,强化底线思维,落实风险责任。交易所和会员是资本市场防范风险的排头兵,深交所要以《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修订实施为契机,带动引导广大会员在制度机制建设方面下狠功夫、花大力气,着力补齐制度短板,从根本上预防风险,构建防范化解市场风险的重要防线,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风险攻坚战。
会议强调,“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交易所作为资本市场核心枢纽和重要平台,要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发展、精准脱贫等国家战略,充分发挥好资源配置功能,强化培育服务,丰富产品工具,切实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会议指出,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深交所身处改革开放前沿,要以坚定的历史责任担当,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要进一步完善深市多层次市场体系,深化创业板改革,推动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IPO)或存托凭证(CDR)试点平稳实施落地,加大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力度。要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加速推进国际化进程,开拓跨境股权合作,拓展互联互通合作,完善跨境资本服务机制,全力打造世界领先的创新资本形成中心。
会议指出,《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是交易所治理的基础性、纲领性文件,本次修订对于深交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优化治理结构、强化一线监管职能将发挥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落实“以监管会员为中心”的交易行为监管模式、充分保护相关市场参与主体合法权益等提供了制度保障。要做好制度衔接,切实将《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的新条款、新要求落实到交易所工作的各环节。要加大《章程》的推介宣传落实力度,引导广大会员了解《章程》、认同《章程》、遵守《章程》,强化协同,形成合力,营造氛围。
会议强调,当前资本市场运行基础仍不牢固,在国内外多重因素影响下,受外溢性影响风险加大。深交所要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认真履行一线监管职责,加大交易监管力度,重点防范不确定因素对资本市场的冲击,牢牢守住市场监管的第一道防线,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