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全面推行煤矿防治水分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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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煤炭工业厅近日决定,在全省所有煤矿全面推行煤矿防治水分区管理。全省煤矿要按照水文地质查明程度和防治措施到位情况,将全井田划分为“可采区”、“缓采区”、“禁采区”。到2017年年底,全省所有正常生产和建设煤矿均应按照煤矿防治水分区管理标准,对全井田实行合理分区,分区制订针对性水害防治措施。
据介绍,可采区为达到水文地质条件清楚、水害防治措施到位的区域。缓采区为存在老空积水、承压水等隐患的煤矿,因资金、技术等原因还未达到水文地质条件清楚或水患有效治理的区域。禁采区为经安全论证,通过现有技术、装备等难以达到安全开采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