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查处15座煤系矿山 发现安全隐患175条
19日,从四川省安监局获悉,在近期的煤系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中,全省共有15座矿山因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被处罚,暴露出安全隐患175条。
据了解,为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四川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近期,四川省安监局组成3个执法检查组,按照生产、建设矿山全覆盖,整改、停产停工矿山部分抽查的原则,对全省7个市(州)28座生产、建设、停产、停工的煤系矿山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共发现175条安全隐患,对其中15座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了处罚,占检查矿山总数(除9座停产停建矿山外)的78.9%,共处罚款15.2万元。
煤系矿山是指与煤伴生或共生的硫铁矿、高岭土矿、炭质页(泥)岩、铝土矿、耐火粘土矿等有瓦斯涌出的地下开采矿山。截至目前,全省共有煤系矿山95座。因爆炸、火灾、中毒、窒息、水患、坍塌等原因和极端天气极易引发重特大事故,煤系矿山一直是四川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重点领域。
此次执法检查主要参照《煤矿安全规程》等安全技术规范,重点检查矿山企业复工复产要求落实情况,以及是否按规定配置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制作安全管理资料、落实停产停工安全技术措施等内容。
“此次检查发现的175条隐患,主要表现为采矿方法不符合规范要求,通风、供电系统不完善,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六大系统建设不完善,安全培训不到位,不按相关要求开展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等突出问题。”四川省安监局安监一处副处长陈明表示,安监局把隐患当事故查处,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下达了整改指令,对存在有违法行为的,当即责成当地安监部门立案查处,并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罚,对经整改仍达不到矿山安全生产要求的,将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