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7月至10月展开
6月30日,国务院安委会下发《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定于2017年7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重大事故时有发生,暴露出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意识不强、安全责任不落实、风险预控体系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监管执法不严格等问题。
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国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
企业层面,重点检查五方面内容。一是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二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等情况。
三是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等情况。
四是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等情况。
五是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等情况。
政府层面,重点检查四方面内容。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等情况。
二是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关闭退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小矿山、小化工、小钢铁企业等情况。
三是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等情况。
四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煤矿全面安全“体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开展等情况。
各重点行业领域具体检查内容由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
按照通知,大检查分为三阶段。7月,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8月至9月,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9月至10月,实地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