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煤矿瓦斯防治是重中之重
“要把执法作为监管重要手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严肃处理,追责到人!”近日,在河南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瓦斯整治工作推进会上,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王连海说。
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河南省成立了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王连海任组长,下分三个检查组,分区域、分企业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
据了解,在本次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河南将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全面检查与安全体检、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相结合,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特别要抓好煤矿瓦斯防治这一重中之重的工作。
“自今年3月以来,河南开展了煤矿瓦斯专项整治活动。截至目前,共查出隐患4289条,已整改4120条,提出工作建议230条。但仍然发生了一起较大瓦斯事故,这说明瓦斯防治工作还存在许多漏洞和盲区。”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李震寰说。
据了解,上述事故是河南神火集团薛湖煤矿“5·15”煤与瓦斯突出较大事故。2017年5月15日7时43分,薛湖煤矿2306风巷掘进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3人。这是神火集团成立23年以来发生的最大一起事故。薛湖煤矿至今仍处于停产状态。
据介绍,河南煤矿瓦斯灾害严重,目前全省高瓦斯矿井24处,突出矿井81处。有的高瓦斯矿井逐步升级为突出矿井,有的低瓦斯矿井会突然发生突出事故。
下一步,河南将加大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力度。河南要求各煤矿企业健全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保证瓦斯预抽时间不少于6个月,抽、掘、采不平衡及抽采能力不足的矿井要核减产能、降低开采强度、强化防突管理。对不按规定进行瓦斯等级鉴定的矿井,一律责令其停产整顿;高瓦斯和突出矿井一律不得降低瓦斯等级,也不再进行周期性瓦斯等级鉴定工作,但需要每年测定上报瓦斯基础参数;开采同一煤层的相邻矿井升级为高瓦斯或突出矿井的,要立即进行瓦斯等级鉴定,鉴定完成前,必须按照高瓦斯或突出矿井进行管理;既未鉴定也未按高瓦斯或突出矿井管理的,一律停止采掘作业;达到相邻矿井始突深度的煤层不得定为非突出煤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