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加强对106家重点煤矿盯守
日前,为突出加强对重点煤矿的监管监察,湖北煤监局根据前期煤矿全面安全“体检”成果和数据分析,列出了49处风险较大和灾害因素较重的煤矿以及57处长期停工停产煤矿,将其作为今后全省重点监管监察对象。全省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大对上述煤矿的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严厉惩处超层越界开采、非正规开采、“五假五超”、未经验收擅自恢复生产和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一是突出对风险较大煤矿的盯守。湖北根据“体检”成果对全省煤矿进行了安全风险分级,其中风险较大的煤矿有24处。各县(市、区)安监局将重新对这类煤矿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明确专人进行盯守,煤矿隐患整改到位并经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后,才能恢复生产和建设。各市、州安全监管部门将加强对这类煤矿隐患整改复查工作的指导,湖北煤监局将其纳入煤矿安全体检“回头看”的重点抽查对象。
二是突出对灾害煤矿的盯守。对体检发现的25处存在不同程度的灾害因素的煤矿,各县(市、区)安监局将落实专人盯守,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查清灾害因素,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和风险防控预案。这类煤矿由县(市、区)安监局按照复工复产程序重新进行验收。
三、突出对长期停工停产煤矿的盯守。对全省57处在“体检”期间处于长期停工停产状况的煤矿,各地将安排落实盯守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原则上年内不再批准恢复生产和建设。确实需要恢复生产和建设的,由县(市、区)复工复产领导小组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设定的开工条件和验收标准履行复工复产程序。湖北煤监局将组织抽查,对不符合条件的煤矿责令停产整顿,并对县(市、区)把关不严的行为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