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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短板,会引起重视吗?

来源:互联网

“木桶效应”认为,木桶的盛水量不是由最长的那一块来决定,而是由最短的那一块决定,要增加木桶的盛水量,就只有补齐短板。煤矿安全既是各级管理部门的重点,也是短板,煤矿安全生产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跟“木桶效应”一样,只要在某个环节上出现了问题,短板没及时跟着补齐的话,就有可能发生事故。笔者认为,主要短板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煤矿安全具有颠覆性。随着科学技术发展和人员素质的提高,煤矿安全逐年好转,事故次数和起数大幅下降。但千万不能盲目乐观和抱侥幸心理,煤矿事故随时存在可逆转性和颠覆性。

二是安全投入严重不足。首先是投入少。近几年来,由于企业经济效益下滑,多数企业为了追求利润,减少安全投入、简化必要的安全措施,降低条件、简化程序组织生产,井下部分矿井还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木支护、电气设备,煤矿粗放发展了二三十年,设备老化,磨损严重,更换不及时。其次是办矿标准低。部分小煤矿存在没有一米合格的巷道、没有一台好的设备、没有一个合格的硐室、没有一本像样的台账,没有一点基本的安全意识,“脏、乱、差”的现象普遍存在,安全基础设施得不到改善,安全管理水平下滑。第三是机械化程度低。小煤矿上机械化的很少,有的上了机械化也是摆设。大部分实际上还是乱采滥挖,违法违规布置采煤工作面,巷道式采煤非常普遍。

三是安全技术力量薄弱。人员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如某市煤炭产业工程技术人员不到200人,在管理人员中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数不到40人,煤炭行业的从业人员在8000左右,这就意味着煤炭产业的技术人员不到2.5%,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才数只有不到0.5%。从业人员不具备必要的专业能力。从矿长、技术人员到从业人员,都缺乏必要的煤矿专业知识和能力,矿工流动性大,“昨天务农、今天下矿”、“下井挖煤、升井种田”、“下矿干活,嘴爵槟榔”的现象大量存在,现场安全管理混乱,违章指挥、无规程作业、冒险作业现象普遍,即使有综采设备、抽放系统、探放水仪器等先进的装备,这些从业人员基本不会用;部分矿井虽安装了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实际成了摆设,也不能正常使用和运转。煤矿后备力量不足。据统计,绝大部分煤矿井下一线人员都是五十岁左右,由于受煤矿工作条件的影响,招工难,稍微有点文化的青壮年不愿从事井下劳动,造成高学历人才及技术人员缺口大,进一步加剧了企业的生存难度,而创新力的缺乏直接导致了整个行业的僵化。

四是灾害治理不到位。防突方面,在一些煤矿,防突工作相当薄弱,成了“幼儿园过家家”。部分突出矿井没有测全瓦斯基础参数(瓦斯压力、煤层透气性系数、煤层坚固性系数f值、瓦斯含量、瓦斯抽放半径),没有编制符合规定的防突设计。瓦斯抽放可以说是形同虚设,有的矿井抽放泵功率不够;有的抽放管路不合格、缺乏必要的计量,没有科学的评价体系,瓦斯抽放工作等于“盲人摸象”,瓦斯监控系统、抽放系统运行不正常比比皆是。水害防治方面,部分煤矿开采技术资料不全,部分水害普查报告质量不高,防治水措施针对性不强,井下探放水实施不到位,甚至违法使用煤电钻探水。勘探手段还比较落后,没有进行地面三维地震勘探;装备了瞬变电磁探测仪等物探设备的矿井,在探测技术和设备使用上仍达不到理想要求,大多数精度不高。

五是职业病防治危害相当严重。在一些产煤市县,矿工去法院诉讼职业病赔偿越来越多,今后这数字还会继续加大。认识不足。从煤矿企业主到职工,普遍对职业危害认识不足,职业卫生防治基础工作基本没有开展,部分煤矿没有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没有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没有设立职业病危害警示标示。部分矿井基本没有落实防尘措施,防尘供水系统不健全,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未铺设防尘管路。很多煤矿防尘口罩不合格,均采用淘汰的棉纱、棉布防尘口罩,有的矿井干脆没买口罩。培训不到位。大多数煤矿均未对劳动者开展职业病卫生防治知识培训,不知道职业病后果。然而职业病人一个接一个,如雨后春笋,不久的将来,煤矿企业以后将背上高额的职业病医疗费用,由此可能断送煤矿的发展,直至倒闭。

六是次生环境治理堪忧。煤矿开采后造成的环境治理损害大。开采后造成地表塌陷,水性酸度增大等问题,对当地和周围及下游老百姓的危害很大,可以想象这些煤矿所在地的政府在环境治理将会面临一场持久攻坚战,所产生的费用也不可能靠原来煤矿开采时所收取的环境治理费能够支付到位的。

七是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有差距。煤矿安全是系统工程,涉及政府、部门、企业,涉及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涉及基础工作和基本制度,涉及人、财、物的管理与保障,任何环节出现“短板”、出现问题都是隐患。目前,这些方面薄弱环节还很多。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于领导责任,虽然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明确规定,但到底有何责任、如何去落实责任,尚未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大多停留在开开会,去去现场,以文件落实文件。执法不到位。煤矿检查很多时候像一窝蜂,执法人员七八个,真正到煤矿下井的只有一到两人(下井人员一般都是年龄小、经验不足),其他人员则是拿着手机,或者高谈阔论,查资料、制度和地面设备的人少之又少。一些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打非治违”不力,执法不严,执法力度不够,个别工作人员存在老好人心理,不愿意得罪人,导致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突出,许多隐患久拖不决,没有从根本上进行督促落实。监管队伍素质有差距。煤矿监管不同于其他行业,监管难度大,要求特别高。在部分地方,监管部门专业技术人才极其缺乏,人员成份复杂,整体素质偏低。如某市一线监管队伍135人中,专业出身的不到28人,大都是部队出身。安全监管队伍难以稳定。目前基层监管人员承受的工作压力与待遇不成比例。待遇差、晋升渠道少,责任无限大,影响了安全监管队伍积极性,造成优秀的人不愿进,进来了也不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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