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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开展煤矿交叉执法

来源:互联网

近日,为扎实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娄底市组织五个县市区检查组对全市32处煤矿进行了交叉执法检查,共排查安全隐患227条,下达执法文书32份,责令限期整改煤矿32对,立案查处4对矿井。

反馈会上,市安监局副局长毛煜春指出,一是安全管理机构人员不健全,管理松散,主体责任难落实。部分煤矿由于长期停工,没有建立安全生产相应管理科室,或是有机构牌子、有任命文件,但职责不清,或人员不在岗,部分矿井技术员代替矿领导带班下井。部分矿井技术人员没有按配齐“五职技术人员”配备,兼职、挂职技术人员现象仍然严重,致使安全技术管理不规范、安全技术措施不切实际现象存在,图纸不规范不真实。二是瓦斯防治管理不到位。瓦斯检查存在不检、假检、漏检以及检查不记录现象。部分煤矿盲巷管理不到位,未按要求密闭,打栅栏挂警标,检瓦斯。三是防突管理不到位。所检32对矿中的19对为突出矿井,存在应抽未尽抽、钻场过少、抽采管理不严格、抽采台账不规范、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不落实。四是通风管理不到位。通风设施不全且质量差、通风断面狭小、局部通风管理差。五是安全监控及人员定位监测管理不到位。部分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种类不全,数量不足,数据失真、异常,传感器位置悬挂不合规定普遍存在。六是机电运输管理不到位。部分矿井存在淘汰电气设备。七是防尘管理不到位。部分煤矿转载点、煤斗缺少喷雾装置,回风流缺少风流净化水幕,开采具有煤尘爆炸性煤层采掘作业区域未采取隔爆、抑爆措施,部分煤矿未配备粉尘检测器,未按规定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

毛煜春要求,岁末年关,是煤矿生产高峰期,也是煤矿事故高发期,我们必须严格抓好煤矿安全生产,严防事故发生。一是要进一步淘汰不安全落后产能。要通过强化安全标准,市场调节,行政许可,执法倒逼,政策引导等多种方法促关退,做到应关尽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二是要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清醒认识到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督促煤矿坚守安全发展,生命至上理念,加大安全投入。三是要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要稳打稳扎,切实抓好岁未年初和“两节”期间煤矿安全,落实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五落实”要求,消除事故隐患,把好隐患整改、验收、销号关,切实加强瓦斯、水害、机电运输等重点灾害防治。重点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和以整改之名行出煤之实,以修代采,超深越界开采,巷道式采煤,矿图不实,瓦斯超限作业等非法违法行为。四是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各县市区煤矿监管执法部门要对复产矿井要加大重大安全隐患的查处,要打击煤矿生产“三超”行为。对复工煤矿未经批准擅自复产一律以违法生产论处,实施停产整改。对恢复整改煤矿作业地点要做到“一月一审”或“半月一审”,严格控制下井人数,作业头面,限供火工产品,严禁原始煤体采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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