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煤矿百万吨死亡率连续14年控制在0.032以下
近日,从山东省煤炭工作会议上传出捷报,2017年,山东省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032,连续14年控制在0.3以下,连续3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创历史最好水平。其中枣庄市、泰安市、莱芜市、临沂市、烟台市5个市和兖矿集团、山东能源集团2家省属煤炭企业均实现了安全年。
2017年,山东煤炭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为统领,紧而又紧抓了各项措施落实。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局长乔乃琛说,高举安全标准化大旗不动摇,开展“新标准”宣贯与试点,对83处一级标准化申报煤矿逐一初审检查,已有11处煤矿建成全国一级标准化煤矿;会同山东省总工会开展优秀和十佳安全班组、班组长、群监员评选表彰活动,掀起安全班组建设新热潮;大力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全年共辨识评估风险点18802项,其中重大风险点533项;排查确认隐患9026项,其中A级隐患40项。
坚持各类检查不断线,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省属煤炭企业共组织检查组179个,检查1031矿次,发现问题18686项,整改率96.1%,责令停止作业头面39处,罚款453.5万元。汛期组织停产撤人95矿次、13009人次,确保了安全度汛。
在党的十九大期间,安排盯守人员405人次,逐矿落实盯守或包保责任,对安全不放心、安全没把握的21处矿井果断实施停产,保证了特殊时段安全平稳。
山东煤监局副局长刘学平指出,我们突出严格执法,抓“体检”,成立了16个“体检”
小组,按照正常生产矿井、停产停建矿井、煤矿上级企业等5类情况,151项内容,对全省126处煤矿和31家煤矿上级企业进行了全面细致的“体检”;在安全“体检”中,全省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出动1385人次,查出一般安全隐患5027条,重大安全隐2条,责令煤矿停产整顿1矿次,停止采区作业1处,采掘工作面作业30处,停止设备使用32台(套),行政罚款803.3万元。所有的违法行为全部依法依规进行了严肃处理。
在安全监察中,坚持将隐患追责挺在事故查处前面,融入日常执法活动,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和严重安全违法行为追根溯源,分析原因,落实责任,建议给予处理或处分。2017年以来,安全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追责方面,共计追责124人次,约谈67人次。
在事故调查处理中,严厉查处各类煤矿事故,全年3起生产安全事故,2起矿长被撤职,1起矿长被记大过,其中1起5人涉嫌事故,上级企业董事长、矿长和2名副矿长被撤职,13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