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18年底煤炭先进产能约5.3亿吨
1月22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厅长、党组书记向二牛在2018年山西省煤炭工作会议上表示,2018年山西省将全面提高煤炭供给体系质量,推动煤炭产业优化升级,到年底全省要形成先进产能约5.3亿吨,占生产总能力的比重要达到50%以上。
向二牛表示,2017年山西省坚定不移淘汰煤炭落后产能,产业优化升级步伐进一步加快;从严从实抓好安全生产,全省煤矿安全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加强煤炭生产和市场运行调控,煤炭供应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坚持科技创新驱动,煤炭行业发展动力进一步增强;强化煤炭行业环保工作,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入。
他同时强调,做好2018年年的工作,必须将煤炭置于全省经济发展的大局之中来考虑,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对今年全省煤炭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全省煤炭行业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坚定做好煤炭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要认识到煤炭产能过剩态势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煤炭消费增速放缓将成为新常态,煤炭市场波动仍然具有不确定性,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要牢牢把握发展的机遇坚持高质量发展,围绕深化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条主线,抓住“安全高效生产煤”、“绿色清洁利用煤”两个关键,坚定走“减”“优”“绿”之路,全面提高煤炭供给体系质量,推动煤炭产业优化升级。
以下为报告全文。
全面提升煤炭供给体系质量推动全省煤炭产业优化升级
——在全省煤炭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2018年1月19日)
向二牛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7年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部署今年的任务。
下面,我讲三方面意见。
一、2017年煤炭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煤炭行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化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狠抓安全生产工作,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认真抓好生态环保工作,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全省煤炭经济实现产量、价格、效益“三提升”,为全省经济由“疲”转“兴”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年来,我们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坚定不移淘汰落后产能,产业优化升级步伐进一步加快。
圆满完成去产能任务。坚持把淘汰落后产能作为重点,将总量性去产能转向结构性优产能,为先进产能腾出发展空间。各企业、各部门攻坚克难,积极推进,全省关闭煤矿27座,退出产能2265万吨。
扎实推进减量置换。坚持把推进新建项目、资源整合煤矿建设作为重点,多次对接沟通,积极争取支持国家批复我省新建煤矿产能置换方案。省内加快确认重组整合煤矿产能置换方案,推进项目建设。
有序开展减量重组。积极争取国家政策,研究起草了《山西省推进煤矿减量重组的实施意见》,以省政府文件下发,为全省煤矿减量重组提供了政策保障。
稳步提高先进产能占比。坚持把发展先进产能作为重点,开展标准化达标创建,推进特级安全高效矿井建设。按照国家新标准,潞安高河等5座省级试点煤矿率先建成一级标准化。全省先进产能煤矿占比进一步提高。
(二)从严从实抓好安全生产,全省煤矿安全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全省煤矿实行了“双盯守”,强化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国家分级属地安全监管要求,推动省属五大集团所属煤矿属地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严格煤矿安全执法检查。以查隐患、促整改、防事故为重点,扎实开展了煤矿安全“体检”、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反三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突击检查等,层层履职尽责、严格执法检查。
深入推进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加强“一通三防”管理,推进了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完成了瓦斯抽采全覆盖工程,加大了瓦斯抽采力度,全年瓦斯(煤层气)抽采115亿m3、利用70亿m3。推进专用排瓦斯巷整改工作。全面推行防治水“禁采区”“缓采区”“可采区”分区管理,突出老空水防治,全省正常生产和建设的煤矿全部完成了分区管理论证报告,实现了分区管理,煤矿防治水水平全面提升。
通过不懈努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持续稳定。
(三)加强煤炭生产和市场运行调控,煤炭供应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加强生产要素管理。组织了全省煤矿登记公告要素信息动态核查,提高了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公告准确性。所有生产煤矿都签订了《煤矿按照登记公布生产能力组织生产的承诺书》。
积极推动先进产能释放。制定了先进产能煤矿生产能力核增流程,完成山煤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等2座煤矿的产能核增,有序释放先进产能。
煤炭经济平稳运行。主动应对煤炭市场形势变化,及时协调解决日常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转变销售理念,推动交易改革创新。积极推进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和履约工作,促进了供需稳定。
(四)坚持科技创新驱动,煤炭行业发展动力进一步增强。
煤炭技术创新力度不断加大。大力推进煤矿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加强煤矿智能化综采工作面、快速掘进、充填开采、无煤柱自成巷开采、洗选新技术等研究与应用。积极推进煤矿无人值守建设。全省煤炭行业共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88项,全行业工会“五小”竞赛活动征集优秀成果1.2万余项。
科技减人提效工作积极推进。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制定出台了《山西省煤矿减人提效工作方案》,坚持地面减员和井下减人“两轮”驱动,全省11座“千人矿井”单班入井人数已控制在900人以内。
职业教育培训持续深化。培训考核“三项岗位”人员92259人次。组织开展安全监管执法和群众安全监督员培训500余人次。继续开展了煤矿关键岗位职业教育,入学注册11766人。举办了2017年中国技能大赛——“晋煤杯”第四届全省煤炭行业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煤炭职业技能鉴定62848人。
劳动用工管理进一步加强。强化井下劳动定员和生产效率管理,开展了违规转包承包行为排查整治。建立健全了煤矿职业病防治制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效保障了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积极化解煤矿用工矛盾纠纷,维护了和谐稳定。
煤炭监管信息平台全面建成。完成了项目竣工验收,率先在全省建成煤炭行业三个大数据分析系统,初步形成了全省煤炭大数据基础支撑体系,煤炭行业管理信息化水平迈上了新台阶。
(五)强化煤炭行业环保工作,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入。
加大环保工作力度。高度重视煤炭生态环保工作,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加强了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环保“三同时”审查,加强了能力核增环保审查,加大了煤炭洗选工作力度,提高了煤炭入选率,矿区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加强了煤质管理工作,出台了煤炭生产和销售质量管理办法,下发了劣质煤销售管控方案,加强高硫高灰民用散煤销售管控,加强农村地区民用清洁煤供给,对开采高硫煤层的煤矿进行了整改,全部完成了中央环保督查反馈的各项任务,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把环保工作落实到位。
(六)不断推进党的建设,煤炭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思想建党,抓好理论武装,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开展了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制,尊崇《党章》,严守《准则》和《条例》,积极探索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开展了巡视整改“回头看”,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
服务意识水平显著提升。扎实开展了干部大调研,加强了“三基”建设,加强了效能建设,加强了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加强了权责清单动态管理,严格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不断优化“六最”营商环境,审批效能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依法行政履职意识明显增强,干部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
二、积极应对挑战,牢牢把握机遇,切实增强持续推进煤炭产业优化升级的信心和决心
做好今年的工作,必须将煤炭置于全省经济发展的大局之中来考虑,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对今年全省煤炭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全省煤炭行业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坚定做好煤炭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一)积极应对面临的挑战。
一是煤炭产能过剩态势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当前煤炭产能过剩是全球性过剩。随着全国煤炭去落后产能深入推进,先进产能释放速度也在逐步加快,煤炭供给将持续增加。全国经过两年去产能,煤炭潜在供应能力仍大于需求总量。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将逐步以总量性去产能为主转向结构性优产能为主,全面提高煤炭供给体系质量。
二是煤炭消费增速放缓将成为新常态。煤炭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将持续下降,将直接影响我省煤炭出省销量,必须提前谋划适应煤炭消费比重下降、推进煤炭绿色清洁利用的大趋势。
三是煤炭市场波动仍然具有不确定性。尽管国家发布了平抑煤炭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备忘录,但仍不排除出现区域性、时段性、结构性供应紧张现象和紧平衡的局面,煤炭价格势必产生波动。平抑煤炭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既是适应市场规律的体现,也是一种长期的经济调控手段,引导煤炭价格处于合理区间仍然任重道远。
四是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我省煤矿随着开采条件的日趋复杂,瓦斯、水害、顶板、冲击地压等威胁更加严重。有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安全管理基础还薄弱、制度规定落实还有差距。去年我省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有所上升,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二)牢牢把握发展的机遇。
一是党的十九大为煤炭行业发展指明了新方向。习总书记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这是今后一个时期煤炭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二是深化煤炭转型发展政策明确了新导向。国发42号文政策制度红利集中释放,国家调整减量置换政策为我省去产能带来了新机遇,国家发改委等12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的“三十条”意见,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和上下游深度融合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聚焦“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三大目标,确定煤炭行业坚定走“减”“优”“绿”之路,为山西煤炭清洁高效安全发展指明了新路径。
三是稳定煤炭市场建立了新机制。随着国家宏观政策调控体系的不断创新完善,煤炭市场价格有望保持在合理区间,大幅波动的情况将得到有效控制。从宏观上要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运行机制。从微观上建立了增减挂钩指标交易制度、最高和最低库存制度、调峰和应急储备产能制度、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既有效防范产能过剩,又稳定煤炭市场价格,引导市场供需保持动态平稳。
四是煤炭工业科学化发展步入新时代。煤炭资源供给的可靠性、价格的低廉性、利用的可洁净性,决定了今后较长时期内,煤炭仍然是保障我国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的基石。煤炭行业坚定去产能,进一步调整优化了产业结构,鼓舞了煤炭行业发展的信心决心。随着深入实施系列政策“组合拳”,创新推动煤炭智能绿色开采与生态建设,煤炭工业科学化发展水平将全面进入新时代。
全行业要充分把握新时代、新目标、新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推动煤炭新旧动能有效转换,不断提高煤炭供给体系质量,全面建设煤炭现代化经济体系。
三、科学谋划部署,勇于责任担当,以新作为奋力推动2018年煤炭工作再上新台阶
今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省煤炭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高质量发展,围绕深化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条主线,抓住“安全高效生产煤”、“绿色清洁利用煤”两个关键,坚定走“减”“优”“绿”之路,全面提高煤炭供给体系质量,推动煤炭产业优化升级。
重点要在“九深化、九提升”上下功夫,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深化煤炭去产能,提升产业优化升级水平。
一要全力淘汰落后产能。坚持既优化存量资源配置,又扩大优质增量供给的原则,实现供需动态平衡和结构优化。要抓住处置“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加快退出长期停产停建、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以及没有生存能力和没有发展潜力的煤矿;加快退出安全保障低、风险大的落后产能煤矿,促进煤炭行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
二要稳步实施减量置换。坚持科学有序、动态平衡的原则,用足用好减量置换政策。重点对已批复产能置换方案、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煤矿,推进项目核准;对已批复产能置换方案的核准煤矿,加快推进开工建设。
三要积极推进减量重组。坚持“市场配置、企业主导、分类施策、稳妥有序”的原则,按照省政府《关于推进煤矿减量重组的实施意见》要求,要认真领会贯彻文件精神,成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进落实;要认真编制实施方案,合理确定重组范围,规范资源配置,科学确定保留煤矿能力及服务年限;要成熟一批上报一批,随报随批,抓紧实施,进一步提升煤矿单井规模,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生产。
四要积极开展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充分发挥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平台作用,研究出台我省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实施方案,加强指标交易服务,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产能置换创造有利条件,引导企业自主协调、公开公平交易,加快推进产能置换工作。
(二)深化煤炭先进产能建设,提升现代化供给水平。
到年底全省要形成先进产能约5.3亿吨,占生产总能力的比重要达到50%以上。
一要创建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把标准化建设作为发展先进产能的重要抓手,实施对标创建工程,认真抓好“达标创建、考核定级、动态监管”三个环节,推动达标煤矿持续达标、动态达标;实施对标提升工程,鼓励二级标准化煤矿对标一级,改进工艺技术,改造设备设施,加强管理措施,规范员工安全行为,推动煤矿从二级提升到一级。
二要建设特级安全高效矿井。把特级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作为发展先进产能的有效途径,鼓励企业提升技术、工艺和装备水平,提高生产效率、资源回收率和经济效益,推动更多煤矿建成特级安全高效矿井。
三要推进新建先进产能矿井建设。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三方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管理,加快建设进度,确保矿井安全高效建设;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及时审批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煤矿,推动尽快投产达效。
(三)深化煤炭生产管理,提升煤炭稳定供给水平。
一要强化煤矿生产要素监管。严格落实生产能力登记公告制度,加强煤炭生产监管;做好先进产能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加快先进产能释放;督促煤矿企业加强技术保障、现场管理、生产组织,合理安排采掘衔接,有效提高生产效率。
二要规范煤炭行业洗选管理。要健全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研究出台《山西省洗选煤管理暂行规定》,引导企业进一步加大原煤洗选力度,促进煤炭洗选加工集约化生产,提高煤炭资源的清洁利用效率。
三要严格生产煤质管理。认真执行《山西省煤炭生产煤质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所有生产煤矿的煤质信息台账,开展生产环节煤质检查工作,加强煤炭开采、洗选等环节的管理,持续优化原煤筛矸、分类等各项工艺,强化煤炭生产源头质量管理。
(四)深化煤炭经济运行调控,提升煤炭经济综合效益。
一要加强煤炭市场监测。引导企业适应市场变化,合理确定营销策略,科学组织煤炭生产销售,努力稳定和扩大我省的煤炭市场份额,努力促进我省煤炭经济平稳运行。
二要稳定煤炭供应。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积极挖潜增加产量,保障煤炭供应。要以签订煤炭中长期合同为基础,不断提高中长协比重,构建煤炭供需双方“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合作共赢”的新型战略伙伴关系;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和履行的考核,推进中长期合同履行。
三要加大清洁煤供应力度。鼓励企业以潜在的清洁煤炭市场需求为新突破,积极运用新工艺、新技术,开发新产品,为用户提供符合环保要求的清洁煤炭,抢占清洁煤炭市场新高地。
四要引导煤炭企业降本提效。进一步对标行业先进,调整投资结构和资源配置,积极盘活存量资源,减少低效资产占用。建立债务风险管控机制,减少或消灭亏损源,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运营成本,提高企业全要素经济效益和效率,提升抵御风险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
(五)深化安全生产工作,提升煤炭安全供给水平。
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牢固树立总体安全观,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三条底线”和“四铁”要求,坚持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突出基层抓基础、突出重大灾害抓防治、突出分类监管抓责任,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省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1以下。
一要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把保障安全稳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实抓细抓到位。严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特别是对属地监管的省属五大煤炭集团煤矿,市、县煤炭管理部门要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职责,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和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包保责任制,做到监管与服务相结合,既要组织检查、也要进行指导,帮助煤矿企业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省属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自觉接受属地监管,做到省、市、县、企业四级联动,形成合力,强化安全。
二要狠抓煤矿分类安全监管。根据煤矿安全管理水平、井下灾害程度、生产建设现状等状况,对煤矿进行分类,实施差异化、针对性监管。对安全管理水平高且灾害程度轻的煤矿,实行日常监管检查;对安全管理水平低或灾害程度重的煤矿,实行重点监管检查;对停产及停缓建的煤矿,实行巡回监管检查。
三要狠抓双重预防机制构建。认真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强化针对性管控措施,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事故发生,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
四要狠抓重大灾害防治。构建完善“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进一步深化瓦斯综合治理,抓好瓦斯抽采达标、盲巷管控、煤与瓦斯突出鉴定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全省煤矿防治水分区管理。严格遵守“三专两探一撤”措施,严格落实“物探先行、化探跟进、钻探验证”要求,做好防治水工作;认真执行《山西省煤矿顶板管理规定(试行)》,落实顶板管理责任,规范顶板技术管理,严格支护材料管理,强化施工现场管理,保证支护质量。
五要狠抓执法检查工作。编制年度执法计划,按照“严格检查、严格执法、严格处罚”的要求,采取计划执法、督查抽查、突查暗查等方式开展安全执法检查。要加大资源整合矿井检查力度,促进管理到位。要严肃查处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层越界、证件超期仍然组织生产等“五假五超”违法违规行为。
六要狠抓应急救援建设。建立健全各级应急救援机构,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及预案衔接,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储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加大井下作业人员应急避险培训力度,提高自救互救、安全避险及应急装备使用能力。
(六)深化煤炭科技创新驱动,提升煤炭现代化发展水平。
一要推进科技减人提效。积极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简化生产系统,充分挖掘系统最大效能,升级技术装备,提升矿井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到2018年年底,原“千人矿井”(含900人以上)单班入井人数控制在800人以下;单班入井900人以下(700人以上)矿井在2016年末单班入井人数基础上再减少7%。
二要促进煤炭智能化生产。探索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加大管理提升及技术创新力度,示范推进煤矿智能化综采工作面,实现煤炭行业安全高效生产。大力应用先进技术装备,在现有无人值守的基础上,逐步向主通风机、主提升机、空压机等方面推广应用,扩大煤矿无人值守范围。
三要加大关键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力度。推广应用岩巷快速掘进、无煤柱自成巷开采、高效充填开采、薄煤层开采等先进工艺技术,加快煤矿企业实施机械化、自动化提升。
四要健全煤炭科技创新机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支持建立技术中心和研发机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协同创新平台建设,鼓励煤炭企业与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等加强合作,建立产学研联盟,加快煤炭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
(七)深化职业教育培训和用工管理,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一要加大职业教育培训考核力度。修订《全省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办法》和配套《实施细则》,强化培训质量,加强考点建设;加强煤炭行业技能鉴定工作,强化“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探索建立“逢查必考”制度,严防假培训。全年完成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1.5万人次,煤矿特种作业人员5万人次。
二要加强劳动用工和职业健康工作。加强煤矿用工管理,严禁非法违法用工,规范煤矿用工管理秩序。加强煤矿职业健康管理,推进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继续推进煤矿用工矛盾纠纷专项治理,促进煤矿劳资关系和谐稳定。
三要加强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推进职工文化建设,召开全省煤炭系统劳模大会,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八)深化煤炭清洁利用,提升煤炭绿色发展水平。
一要推进煤层气(瓦斯)产业发展。实施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推广采煤采气一体化的“晋城模式”,积极推进晋城、阳泉、潞安、西山和离柳5大瓦斯抽采利用矿区建设,提供清洁能源。大力推广地面抽采和井下利用一体化技术,提高煤矿瓦斯综合利用水平。
二要因地制宜发展现代煤化工。努力突破技术瓶颈,提高煤炭资源加工利用产品附加值,走出一条与石油基不同的差异化、高端化、规模化、国际化的现代煤化工发展路子。
三要积极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探索在煤种适合的地区积极开展煤炭分级分质利用试点。加大煤矸石(含洗矸、煤泥)固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和多重功能化发展,推动与煤共生资源精深加工和产业化发展。
四要强化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全行业要主动适应国家环保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煤炭企业要积极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进绿色矿区、美丽矿区建设;要健全完善煤炭环保长效机制,严格源头审批管理;强化劣质煤销售管控,推进露天煤矿排矸场自燃治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煤炭污染治理和生态恢复工作。
(九)深化行业自身建设,提升服务煤炭发展水平。
一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把握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十九大关于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安全生产的重要精神,坚持学以致用、以用促学,引领山西煤炭产业转型创新发展。按照省委部署,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体现到全省煤炭发展的具体工作中。
二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行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觉悟,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始终以《党章》、《准则》和《条例》为标尺,严肃纪律,严明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着力加强“三基”建设,做到见人见事、见责见效,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三要加强煤炭法治建设。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恪守法治精神,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常态化,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增强干部队伍法治意识,提高执法队伍学法、用法、守法的能力和水平。
四要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深化煤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和行政审批“互联网+政务服务”,认真落实“13710”制度,提高执行能力,狠抓任务落实。
五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着力建设本领过硬的班子,提高统揽全局的本领,提高科学谋划水平,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要着力建设对党忠诚、清正廉洁、敢于担当的干部队伍,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不断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活力;要加强效能建设,提升素质能力,不断改进作风,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六要全面推进煤炭监管信息平台运行。全面发挥综合监管平台的作用,建设完善平台运行的体制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准确采集数据,及时传输到位,确保平台正常运行使用,进一步提高全省煤炭行业管理能力信息化水平。
同志们,让我们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遵循,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彰显煤炭人担当,展现煤炭人作为,再立煤炭人新功,为全面提高煤炭供给体系质量,推进煤炭产业转型创新发展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