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将继续对华焦炭实施反倾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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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对进口自中国的铸造焦炭(FoundryCoke)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根据以上肯定性裁定结果,现行反倾销措施将继续有效。
2001年8月28日,美国商务部作出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51.43%~214.89%。2007年1月10日,美国第一次延长对涉案产品的反倾销征税令。2012年6月8日,美国第二次延长对涉案产品的反倾销征税令。2017年5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铸造焦炭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海关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出口焦炭及半焦炭809万吨,出口金额达21.6亿美元。近年来我国焦炭出口流向已基本比较类似,印度、日本作为两大主要出口流向,几乎占到中国焦炭出口市场份额1/3,年焦炭出口量在200万吨以上;第二集团以巴西、南非、越南、马来西亚为代表,年焦炭出口量在50万吨上下。受反倾销影响,2017年我国出口美国的焦炭300余吨,出口额约20万美元,几乎可以忽略不计。